文化旅游,作为一种将文化体验与旅游活动深度融合的形态,其核心在于强调一系列保障其健康、有序与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这些制度并非单一存在,而是一个相互关联、协同作用的系统,旨在平衡文化保护、旅游开发、社区参与和经济效益等多重目标。理解文化旅游所强调的制度,可以从其核心功能与价值导向出发,进行清晰的分类梳理。
首要制度:文化资源保护与管理制度 这是文化旅游的基石。该制度强调对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遗迹、传统技艺等文化资源进行科学认定、系统记录、有效保护和合理修复。它通过法律法规(如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划定保护红线,明确管理责任,确保文化资源在旅游利用中不被破坏、篡改或过度商业化,维护其真实性与完整性,为旅游活动提供可持续的文化内核。 关键制度:旅游开发与运营规范制度 该制度聚焦于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过程。它强调规划先行,要求制定科学的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明确开发强度、空间布局和项目准入标准。同时,涵盖景区管理、服务标准、解说系统建设、游客容量控制、安全应急预案等方面,旨在规范市场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游客体验,并防止因无序开发导致的文化庸俗化或环境承载过载。 支撑制度:社区参与与利益共享制度 文化旅游强调文化的主体性,因此制度设计必须保障当地社区的核心地位。该制度鼓励并规范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决策、经营管理、文化展示和服务提供。它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如合作社模式、股权参与、优先就业等,确保旅游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能够惠及文化传承者和所在地居民,激发其保护与传承文化的内生动力,实现文化保护与社区发展的良性循环。 保障制度:跨部门协调与综合监管制度 文化旅游涉及文化、旅游、文物、住建、环保、民族宗教等多个部门。因此,强调建立高效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和综合监管体系至关重要。该制度旨在打破管理壁垒,整合政策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对文化旅游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估和动态调整,确保各项制度得以有效落实,及时纠正偏差,应对复杂挑战。 综上所述,文化旅游所强调的制度是一个以保护为前提、以规范为路径、以共享为目标、以协调为保障的有机整体。这些制度共同构建了一个框架,确保文化旅游活动既能满足人们深度体验的需求,又能肩负起文化传承与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责任。当我们深入探讨文化旅游所强调的制度时,会发现它远非简单的规则集合,而是一套旨在调和“文化”的脆弱性、独特性与“旅游”的大众性、经济性之间内在张力的精密设计。这套制度体系如同导航仪与防护网,引导文化旅游这艘航船在传承与创新、保护与利用、公益与市场之间的复杂水域中平稳前行。其内涵可以从以下四个相互交织的维度进行详尽阐释。
维度一:文化资源的监护与活化制度体系 这是文化旅游制度体系的灵魂所在,其核心任务是解决“用什么来旅游”的根本问题,并确保所用资源历久弥新。该体系首先建立在严格的“资源普查与定级制度”之上,通过专业的田野调查、文献研究和专家评估,对区域内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系统性盘点、数字化建档和价值等级划分,为后续的保护与利用提供精准的“资源地图”。 其次,是“分级保护与动态监测制度”。依据资源的价值和脆弱程度,划定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实施差异化的管理措施。同时,利用现代技术对重要文化遗产本体及周边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防止因自然侵蚀或旅游活动导致的不可逆损害。 再者,是“真实性阐释与创新转化制度”。该制度强调,保护不是封存,而是为了更好的传承与共享。它要求建立科学的解说系统,培训专业的文化讲解员或利用多媒体技术,向游客准确、生动地传达文化遗产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避免戏说和误读。同时,鼓励在尊重文化本真性的前提下,通过创意设计、艺术再造、科技赋能等方式,将传统文化元素转化为可体验、可消费、可记忆的旅游产品或文化衍生品,实现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维度二:旅游活动的规划与品质管控制度体系 这一维度关注的是“如何开展旅游”,旨在确保旅游活动本身是可持续、高品质且负责任的。其起点是“战略性空间规划与项目准入制度”。要求编制中长期的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明确区域功能定位、主题线路、产品体系和环境承载力阈值。任何具体项目的上马,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文化影响评估、环境影响评估和社会影响评估,确保其与整体规划相符,且不会对核心文化价值造成损害。 在运营层面,则强调“全流程服务标准化与游客体验管理制度”。从交通接驳、票务服务、游览引导、住宿餐饮到购物娱乐,各个环节都需建立并执行高于一般旅游的服务质量标准,尤其注重细节中融入文化特色。同时,实施科学的游客流量调控制度,通过预约、限流、分区游览等手段,避免热门景点过度拥挤,保障游览舒适度与安全,减少对文化遗产的物理磨损。 此外,“数字化智慧管理与营销伦理制度”日益重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管理效率,提供个性化服务。在营销宣传中,必须坚守伦理底线,真实呈现文化面貌,杜绝夸大、炒作或低俗化的宣传手段,引导游客形成正确的文化审美预期和尊重态度。 维度三:利益相关方的协同与共治制度体系 文化旅游的成功离不开多元主体的有效参与和利益平衡。这一维度的核心是构建“社区赋权与内生发展制度”。明确当地居民不仅是文化的承载者,更是旅游发展的主人翁和首要受益者。通过建立社区议事会、文化合作社等组织形式,赋予其在旅游规划、项目决策、经营参与和文化展示中的话语权和选择权。 与之紧密配套的是“公平透明的利益联结与分配制度”。设计清晰的规则,使社区居民能够通过提供民宿、餐饮、手工艺品、文化展演、向导服务等多种方式,稳定地从旅游收入中分享收益。例如,建立社区发展基金,将部分门票或经营收入反哺于社区公共设施改善和文化传承活动,形成“保护-收益-再保护”的闭环。 同时,需要“多方合作平台与争端调解制度”。搭建政府、企业、社区、非政府组织、学术界等多方定期沟通协商的平台,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建立快速有效的争端调解机制,妥善处理旅游开发中可能出现的产权纠纷、利益冲突和文化误解,维护和谐的发展环境。 维度四:宏观治理的协调与长效保障制度体系 这是将上述各项制度落地的顶层设计和执行框架。首要的是“跨部门联动与政策集成制度”。文化旅游事务往往横跨多个行政领域,必须建立由主要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或成立专门的协调机构,统筹制定政策,统一执法标准,共享信息资源,避免“政出多门”和“管理真空”。 其次是“全周期监管与绩效评估制度”。对文化旅游项目从事前审批、事中建设到事后运营,实施贯穿始终的动态监管。建立以文化保护成效、社区满意度、生态环境影响、经济带动效应等为核心的综合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政策调整、资金扶持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最后,是“人才培养与公众教育制度”。一方面,通过专业院校、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既懂文化又懂旅游、既会管理又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通过媒体宣传、学校教育、社区活动等多种渠道,持续面向游客、居民和企业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旅游文明礼仪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教育,营造全社会尊重文化、爱护遗产、支持可持续旅游的良好氛围。 总而言之,文化旅游所强调的制度,是一个立体、动态且高度整合的治理系统。它从资源守护、活动规范、利益调和到宏观治理,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共同致力于一个核心目标:让旅游成为文化传承的助力而非破坏力,让文化成为旅游魅力的源泉而非消费品,最终实现文化尊严、社区福祉、游客满意与产业繁荣的多元共赢格局。这套制度的完善与有效执行,是衡量一个地区文化旅游是否真正走向成熟与可持续的关键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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