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旅游并非一个固定的单一模式,而是指在特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理念与新实践。其核心在于打破传统景区界限,将整个区域作为一个完整的旅游目的地来建设、运营和管理。因此,讨论“什么模式好点”,实质是探讨在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下,何种实践路径更能有效贯彻这一理念。
从驱动核心分类,主要可归纳为几种典型实践方向。一是资源整合驱动型,多见于自然资源与文化遗产富集的地区,通过系统串联分散的景点、乡村、街区,形成主题鲜明的旅游廊道或板块,实现从“点上盆景”到“面上风景”的转变。二是产业融合驱动型,强调“旅游+”或“+旅游”,推动旅游与农业、工业、文化、体育、康养等深度嫁接,催生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研学旅行等新业态,让旅游体验渗透到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三是公共服务驱动型,以完善全域范围内的旅游交通网络、咨询服务体系、厕所革命、标识系统等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为先导,构建主客共享的美好生活空间,提升整体旅游便利性与舒适度。四是城市或乡村更新驱动型,将旅游发展融入城乡规划建设与治理全过程,通过优化人居环境、凸显文化特色、活化利用闲置资产,使整个城乡空间本身成为吸引物。 判断何种模式更佳,并无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答案,关键在于“适配”。成功的全域旅游实践,必然是深刻结合本地资源底色、产业基础、市场需求与治理能力,选择最适宜的切入点和主导模式,并注重多种模式的组合运用。其最终目标是实现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融合发展方式转变,从部门管理向党政统筹下的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管理转变,从而真正释放旅游业的综合带动价值,促进区域整体高质量发展。全域旅游的深入推进,催生了多样化的实践模式。这些模式并非彼此割裂,而是在不同条件和目标导向下的侧重体现。要评判哪种模式更为适宜,必须将其置于具体的地域语境中,考察其与当地资源、战略及民生的契合度。以下从不同维度对主流实践模式进行分类阐述,以资借鉴。
一、 依据核心驱动力与资源基础的分类模式 此种分类方式最为常见,侧重于分析区域发展旅游所依托的根本优势。首先是自然资源统领型模式。该模式适用于山川、湖泊、森林、滨海等生态资源极为突出且分布较广的区域。其要点在于超越单个景区的局限,通过建设风景道、绿道、骑行专线等线性交通纽带,将分散的优质生态节点串联成网,并统一规划观景平台、生态驿站、自然教育站点等配套设施。整个区域以“大公园”或“生态度假区”的形象出现,强调提供深度的自然体验与户外休闲产品,如山地运动、生态康养、观鸟摄影等,管理模式上突出生态保护与游憩利用的平衡。 其次是文化遗产活化型模式。该模式在历史底蕴深厚、文化遗产密集的地区具有强大生命力。它不仅仅保护孤立的文物点,而是致力于活化整个历史街区、传统村落、文化线路或非遗生态区。通过将文化遗产与当代生活、创意设计、数字技术相结合,打造沉浸式文化场景,开发主题研学、非遗体验、文化演艺、文创消费等产品。该模式的成功关键在于实现文化遗产在保护中的合理利用,使其成为可持续的“活态”吸引核,并带动社区参与和文化自信的提升。 再次是特色产业融合型模式。此模式不单纯依赖传统观光资源,而是以区域内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为基础,如特色农业、先进制造、科技研发、医疗健康等,通过“+旅游”实现价值延伸。例如,在茶园、果园产区发展集生产、加工、体验、购物于一体的农旅融合项目;在工业园区或科技园区开放参访通道,设计科普教育与工业体验线路;在医疗资源集聚区开发康养旅游、康复疗愈产品。该模式的核心是挖掘产业过程中的旅游价值,创造新供给,同时反哺主产业发展。 二、 依据空间形态与组织方式的分类模式 这一维度关注旅游活动在空间上的组织与布局特征。廊道串联型模式是一种线性发展模式,通常沿重要的交通干线、河流水系或文化线路展开。通过提升廊道本身的景观性、服务性与通达性,将其打造为旅游功能轴,辐射和带动沿线城镇、乡村、景点的协同发展,形成“珍珠项链”效应。例如,沿着一条公路或河流,布局自驾营地、乡村客栈、特色集市、小型博物馆等,使旅途本身成为享受。 板块集聚型模式则是一种组团式发展模式。在资源分布相对集中或功能互补性强的区域,规划建设若干主题鲜明、功能各异的旅游功能区或度假板块,如滨海度假区、山地运动区、温泉疗养区、文化休闲街区等。各板块之间通过便捷交通连接,形成功能互补、客源共享的集群优势,满足游客多元化、一站式的度假需求。 全域景区化模式常见于一些规模适中、风貌统一的县级行政区域或特色小镇。它致力于将整个行政辖区按照景区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和营销。全面优化城乡建筑风貌、景观绿化、环境卫生,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处处是景、时时见景、人人享景”的效果。这种模式对整体规划水平和持续投入要求较高,强调精细化的城乡治理。 三、 依据运营机制与参与主体的分类模式 此分类着眼于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组织与动力机制。政府主导共建型模式通常由地方党委政府高位推动,成立跨部门的协调机构,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鼓励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和社区居民多方参与投资与经营,形成共建合力。这种模式在启动阶段和资源整合方面优势明显。 市场企业带动型模式则以具有强大投资和运营能力的龙头企业或平台公司为主体,通过整体开发、品牌输出、连锁经营等方式,对区域旅游资源进行市场化整合与专业化运营。企业负责核心产品打造、营销推广和服务标准制定,并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和农户共同发展,形成以市场机制为核心的利益共同体。 社区自主发展型模式多见于拥有独特乡土文化或手工艺传统的村落社区。旅游发展的决策权、经营权、收益权主要归于社区集体或合作社。社区居民是旅游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和文化展示的主体,旅游收入直接惠及家家户户。这种模式有利于文化的原真性保护与社区的可持续发展,但对社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挑战较大。 综上所述,全域旅游的“好模式”在于“因地制宜”与“系统融合”。不存在普适的最优解,关键在于精准识别自身的核心优势与关键短板,选择最契合的切入模式或模式组合。无论是哪种模式,其成功都离不开几个共同要素:科学的全域规划引领、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撑、丰富的产品业态供给、融合的产业体系构建、高效的综合管理保障以及广泛的社会共建共享。最终,衡量一个模式好坏的标尺,是看它是否真正促进了区域经济活力、社会和谐、文化繁荣与生态改善,是否为当地居民和远方游客创造了更高品质的生活与旅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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