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旅游官方文件,通常指由中央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为系统指导、全面推进和规范管理全域旅游发展而正式制定并发布的具有行政效力或指导意义的文书总称。这类文件并非单一文本,而是一个层级清晰、功能互补的政策体系,其核心价值在于为中国旅游产业从传统的景点观光模式向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社会共建共享的全新形态转型,提供了权威的顶层设计与行动蓝图。
从文件性质与层级来看,主要可分为国家战略纲领、部门实施方案与地方执行细则三大类。国家层面的纲领性文件,例如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中关于发展全域旅游的部署,或原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确立了发展的宏观理念、基本原则与国家级示范区的创建标准。文化旅游部等部委后续出台的配套政策、管理办法与评估标准,则属于部门实施方案,将宏观战略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路径。各省、市、县乃至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发展规划及支持政策,构成了最基础的地方执行细则,确保了国家意志在基层落地生根。 从核心内容聚焦点分析,这些文件普遍围绕理念革新、空间重构、产业融合与治理升级四大维度展开。它们倡导将一定行政区划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进行整体规划布局,推动旅游业与农业、工业、文化、体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旨在实现从“围墙内”的景区管理到“全社会”协同服务的根本性转变,最终提升游客体验与居民生活品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因此,全域旅游官方文件是理解当代中国旅游发展政策脉络、把握地方文旅实践方向不可或缺的关键文本依据。要深入理解“全域旅游官方文件”这一概念,不能将其视为孤立的几份通知或意见,而应将其置于中国旅游业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宏大叙事背景之下。它代表着一套系统化、制度化的政策响应,旨在破解传统旅游模式带来的景点孤立化、产业短线化、管理碎片化等瓶颈问题。这套文件体系通过自上而下的传导与自下而上的创新,共同塑造了当前中国文旅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与实践范式。
一、文件体系的层级架构与功能分化 全域旅游官方文件构成了一个金字塔形的政策网络,不同层级的文件承担着差异化的职能。位于塔尖的是国家级战略与指导意见。这类文件往往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或体现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专门章节中,其作用在于确立全域旅游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定位,阐明其发展理念、总体目标和战略方向,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全局指导性。例如,全域旅游作为重要发展方向被纳入“十三五”乃至“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便使其从行业概念上升为国家战略。 承上启下的是部委级规范与创建导则。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及其前身国家旅游局)是这套文件体系最主要的制定和推动部门。它们出台的文件,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办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等,是将国家战略转化为可衡量、可操作、可评估具体行动的关键。这些文件详细规定了示范区的创建主体、基本条件、验收标准、评分细则和动态管理机制,为各地创建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说明书”和“评分表”,确保了全国范围内实践的标准统一与质量可控。 位于基础的是地方性落实方案与配套政策。各省、市、县级政府及文旅部门是全域旅游的实践主体。它们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阶段,制定本区域的《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等。这些文件内容最为具体,涉及空间布局、产品体系、公共服务、市场营销、环境保护、政策保障等方方面面,是真金白银的投入承诺和实实在在的任务分解。此外,地方文件还会包含更具创新性的土地、财政、金融、人才等专项扶持政策,以破解发展中的实际障碍。 二、核心内容的多元维度与深刻内涵 全域旅游官方文件的内涵远超“发展旅游”本身,其内容深刻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在旅游领域的具体化。 在发展理念维度,文件系统阐述了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的必要性。它强调破除对门票经济的依赖,转向追求旅游对区域经济的综合带动效益;从侧重游客数量增长,转向注重游客体验质量和居民生活品质提升;从旅游部门单打独斗,转向党政统筹、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这是一种发展哲学的革新。 在空间规划维度,文件推动旅游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融合。它要求打破景区内外的界限,将整个区域作为旅游吸引物来打造,统筹规划景观廊道、风景道、休闲绿道,建设全域覆盖、便捷高效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如旅游厕所、集散中心、标识系统),实现“处处是景、时时可游、行行+旅游”的全域化空间格局。 在产业融合维度,文件大力倡导“旅游+”和“+旅游”的融合发展路径。鼓励旅游业与农业融合,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与工业融合,开发工业旅游和旅游装备制造;与文化融合,活化文化遗产,发展文旅演艺;与体育、康养、教育、科技等融合,培育研学旅游、康养旅游、低空旅游等新业态。其目标是构建一个以旅游为引擎、多元产业共生共荣的现代旅游经济体系。 在治理体系维度,文件要求建立适应全域旅游发展的现代治理模式。这通常包括建立高规格的党政领导协调机制(如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探索设立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工商分局等“1+3+N”的旅游综合监管体系,利用大数据构建智慧旅游管理服务平台,以及建立健全游客投诉统一受理和快速处理机制,从而提升整个区域的旅游服务质量和应急管理水平。 三、文件的实践效应与演进趋势 全域旅游官方文件的出台与实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极大地调动了地方党委政府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将旅游业从部门工作提升为全局性工作。通过创建活动,全国涌现出数百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它们在体制机制创新、产品供给、公共服务、环境优化等方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验,起到了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它推动了城乡环境整体美化、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和居民文明素养提升,其效益超越了经济范畴,具有广泛的社会价值。 当前,随着文旅融合的深入推进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提出,全域旅游官方文件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和演进。未来的政策焦点可能更加侧重于深度融合与品质提升,即如何在“全域”的基础上,实现文化与旅游在资源、产品、市场、服务的更深层次融合;更加关注科技赋能与智慧旅游,利用数字技术提升管理效率与游客体验;更加强调生态优先与绿色发展,确保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协同共进;更加注重主客共享与惠民富民,让旅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当地社区和居民。因此,全域旅游官方文件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政策集合,持续引导着中国旅游业迈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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